建设局关于全面取消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投标保证金的通知,双建字〔2023】19号,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10. 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宝清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 话:0469-5438809 招 标 人:宝清县自来水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宝清县中央大街西段 联 系 人:田
建设局关于全面取消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投标保证金的通知,双建字〔2023】19号,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10. 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宝清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 话:0469-5438809 招 标 人:宝清县自来水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宝清县中央大街西段 联 系 人:田
求: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以不低于文件规定的施工单位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标准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小型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可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 本项目将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
求: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以不低于文件规定的施工单位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标准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小型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可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 本项目将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
求: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以不低于文件规定的施工单位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标准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小型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可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 本项目将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
管理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要求执行。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实际需要而增加岗位及人员。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
管理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要求执行。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实际需要而增加岗位及人员。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
备: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以不低于文件规定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异议处理项:如有异议
,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含)及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6)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并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7)项目团队须配备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等相关专业人员,每个专业至少设置专业负责2人,应具备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具备3年以上工
求: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的通知(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以不低于上述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 3.3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在中标公示期间内,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
求: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的通知(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以不低于上述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 3.3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在中标公示期间内,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
建设局关于全面取消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投标保证金的通知,双建字〔2023】19号,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10. 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宝清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 话:0469-5438809 招 标 人:宝清县自来水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宝清县中央大街西段 联 系 人:田
建设局关于全面取消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投标保证金的通知,双建字〔2023】19号,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10. 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宝清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 话:0469-5438809 招 标 人:宝清县自来水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宝清县中央大街西段 联 系 人:田
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和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二、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1.可研编制负责人1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咨询工程师;2.工程测量负责人1人:具备测绘工程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3.工程设计负责人1人:具备市政工程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4.工程监理负责人(
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4)造价咨询: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5)招标代理: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项目总负责人1人: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同时具备工程